规章制度

鲁科职院字〔2022〕85号(关于印发《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鲁科职院字〔202285

 

 

关于印发《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工作

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6月8日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强化信息服务职能,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凝练、宣传和推广学院改革创新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的推进措施》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一)及时。快速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二)真实。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三)准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准确。

(四)规范。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全面。系统、客观、全方位地反映工作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六)深入。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第二条  职责分工

(一)学院领导负责指导分管和联系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

(二)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提出目标要求带头负责选题调研和监督审核,选定1-2名政治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工作,全院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把搜集上报政务信息作为本职工作,形成人人抓信息、随时报信息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党委(院长)办公室是政务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加工处理转报政务信息,组织考核和表彰奖励。

第三条  报送内容

政务信息的主要任务是向学院党委反映多方面信息,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应重点反映以下方面的信息:

(一)学院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如: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二)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如“双高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

)重要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协调情况。如:重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谋划争取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

国内外具有参考借鉴意义的政策建议、专题调研和研究成果。如:调研与建议学院领导、专家、学者撰写的评论文章等。

)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政策动态、政策举措等。

经验做法类信息报送主要指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包括在推进教育重点工作方面的实践成效,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方面的有益探索,在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的新发现新思路,以及其他具有可推广应用价值的典型经验。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一般信息稿件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审定后,提报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并报送上级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等)

(二)重要信息稿件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审定后,提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党委(院长)办公室报送上级。

(三)全局性重大信息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审定后,提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并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党委院长办公室报送。

信息报送一律通过计算机内网传输,签署撰稿人部门、姓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和手机

(五)报送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的决策建议类、动态要情类信息,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统一报送;经验做法类信息由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统一报送。

第五条  质量要求

(一)信息要精选细编,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全面性、精准性,提升信息“含金量”。

(二)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把好信息政治关、事实关、时效关、文字关,切实维护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信息要突出“短、平、快”特点,动态信息原则上控制在300字以内,重要经验、问题建议信息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专题信息、调研信息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

第六条  目标管理

该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各职能部门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年度累计得分不得低于30分;教学系部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年度累计得分不得低于15分。

第七条  约稿制度

(一)各部门要认真对待上级部门的约稿信息,认真研究约稿通知,把握约稿重点,深入调研分析,确保约稿信息按时保质保量上报。

(二)为充分激活全院信息资源,党委(院长)办公室定期根据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要求,拟定题目向相关部门约稿,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第八条  培训会议

党委(院长)办公室每年组织政务信息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提高采编水平定期召开信息员会议分析形势任务、交流经验做法、查找差距不足、研究提升措施。

第九条  信息安全

按照“谁起草、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保密责任制,政务信息作为内部资料,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第十条  通报制度

定期发布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部门报送信息数量、采用数量、采用积分、排名、优秀范文等,以及个人累计采用积分、排名等。

第十一条  质量评价

每年年终,依据上级采用信息得分排名,对政务信息工作优秀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学院综合考核,根据年度政务信息采用得分情况分别给予加分,排名靠前个人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采用得分数据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等发布为准该分数计入学院年度办学质量考核-特色创新指标-典型案例与经验在全国或全省推广及获媒体报道项目中。

经验做法、决策建议类稿件被省工信厅、省教育厅官网或山东教育新闻网采用的,每条计 5 分;被《山东教育工作情况》《教育工作简报》采用,或获报中办、国办的,每篇记10 分;省专报采用的,每篇记 20 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篇记 30 分;被中办、国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采用的,每篇记 40 分;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篇记 80 分。动态要情类信息被厅级部门采用的,每篇计5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报省主要领导的,每篇记 10 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政务信息报送流程图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约稿信息报送流程图

 


附件1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政务信息报送流程图

 

 

 

 

 

 

 

 

 

 

 

 

 

 

 

 

 

 

 

 

附件2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约稿信息报送流程图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6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