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职院字〔2020〕6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领导同志批示件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批示精神落实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学院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工作是落实领导决策、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全程参与;要明确专人负责,实行项目化管理,把任务细化,把责任实化,确保优质高效办结。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批示件,主办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搞好协调,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不得推诿扯皮,延误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升运转效率。部门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有件即收,随收随办,严格按照办公室公文平台规定时限及时办结并从平台反馈办理结果。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在平台内及时反馈阶段性进展情况,并说明理由,申请延长办理期限。
三、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承办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学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办理情况报告要紧扣批示交办的要求,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言简意骇、突出“结果”,重点报告事项是否解决,及解决的时间和主要成效等实质性内容。要严格控制报告字数,每个批示件的办理情况一般不超过 500 字,专题报告一般不超过 3000 字。对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退回重办;对格式不规范、表达“长空假”的,退回重报。办理报告中严禁夹带请示建议类事项。
四、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对学院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认真执行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对批示件办理不力,落实不到位,迟报、瞒报、误报、漏报的,学院办公室将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