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鲁科职院党字[2020]36号(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鲁科职院党字〔2020〕36号

 

 

中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养和教学科研水平,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学院青年教师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思想政治意识、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将青年党员教师培养成为教学管理骨干、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中共党员,建设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水平高、发展潜力足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

第三条  主要任务

(一)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联系1-2名优秀青年教师,注重将高层次人才、博士及教学科研一线骨干青年教师纳入联系范围。

(二)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通过谈心、听课、结对子帮扶等多种形式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和业务能力,提出思想政治要求和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与联系对象谈心谈话、交流沟通2次以上。

(三)积极向青年教师传达党的理论,帮助青年教师加深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认识,积极引导青年教师提高“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鼓励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对有入党意愿的青年教师,可作为他们的入党介绍人与培养人。

(四)帮助解决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群体活动,培养青年教师主人翁态度和集体荣誉感。

四条  正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名单每年年初由组织部牵头初步遴选,报学院党委确认;副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名单每年年初由部门经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  正处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情况,作为履行党建与思政工作“一岗双责”的内容,纳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副处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情况,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的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第六条  本制度由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并负责解释。

 

附件:1.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登记表

         2.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3. 20**年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情况汇总表

 

 

中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119日        


附件1

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登记表

联系人

姓名

 

青年教师

姓名

 

联系时间

 

联系地点

 

联系

工作

开展

情况

 

 

 

 

 

 

 

 

 

 

 

 

备注

 

 

附件2

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青年教师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

 

民族

 

籍贯

 

学历学位

 

职称

 

所在部门

 

联系方式

 

学习工作经历

 

联系工作

开展计划

 


附件3

20**年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情况汇总表

部门(盖章):            报送人:        报送时间:

序号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青年教师

本年度联系工作开展情况

1

 

 

 

 

2

 

 

 

 

 

 

 

 

 

 

 

 

 

 

 

 

 

 

 

备注:青年教师是指35周岁以下教师或新入职教师。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印